相关问答
不能,改变了土地的用途。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同时,该法第36条还作了更加严格、更加明确...
土地纠纷调解程序因争议主体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土地纠纷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能,改变了土地的用途。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同时,该法第36条还作了更加严格、更加明确的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严禁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由此可见,《土地管理法》已明令禁止在基本农田(即可耕地)上种树,就是连果树也不能种。耕地分类1.常用耕地常用耕地:是指专门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种、能够正常收获的土地。包括土地条件较好的基本农田和虽然土地条件较差,但能正常收获且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可用耕地。常用耕地作为中国基本的、宝贵土地资源,受到中国《土地法》严格保护,未经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占用。2.临时耕地临时性耕地:又称“帮忙田”,是指在常用耕地以外临时开垦种植农作物,不能正常收获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种植农作物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要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在其它一些地方临时开垦种植农作物,易造成水土流失及沙化的土地,也要逐步退耕。因此,我们又可称这部分临时性耕地为待退的临时性耕地。
宅基地纠纷,如果是村民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先调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如有行政纠纷,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有关行政部门。
农村土地房产的纠纷: 1、发包方与承包方因履行承包合同产生的纠纷; 2、土地“小调整”和新增人口要地的纠纷; 3、土地权属不清的纠纷; 4、土地流转发生的纠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6人已浏览
1,014人已浏览
391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