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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得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房屋继承过户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到房产局查询信息。根据《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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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能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利的。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安置房屋一般无产权证书,不得出售或转让。安置房屋持有人持有五年后,应当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住房维护基金等税费,并以原房主的名义办理正规商品房产权证书、契税证书和国有出让土地证书。房屋转让为正规商品房后,方可上市交易转让他人。《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有关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1)买卖;(2)交换;(3)赠与;(4)继承、受遗赠;(5)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转让;(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转让;(7)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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