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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生子女的待遇,各地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以下是江苏省的规定,供你参考。根据《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1、第二十五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自...
独生子女费是不是任何生一胎的家庭都可以领取的呢?非也,下面来看看独生子女费领取条件就知道了。独生子女费领取条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申领,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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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一般情况下,如果独生子女费是按月发放的,就会从该夫妻怀孕之月起取消;如果规定是按年发放的,该费的发放就会从怀孕的当年取消。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夫妻双方都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各支付一半;一方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另一方是其他非农业人口或者农业人口的,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全额支付。夫妻双方都是其他非农业人口或者农业人口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乡财政共同安排解决 独生子女费、午餐费、交通补贴不能直接进费用,只能进福利费,超支了就留待下次计提时再弥补了。 工资发放允许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标准为月人均1600元,超过部分,需要作纳税调整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2016年1月1日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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