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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
按规定是工作单位发放独生子女费。但实际发放中,又分几种情况。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单位或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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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四)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人员,有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但尚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且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按照第(二)项和第(三)顾之规定处理; (五)农村居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每年120元。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上述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因此,各地是不一样的,请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为宜
离婚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方式: 独生子女费是国家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给予的生活上的补贴,孩子归谁应该就由谁去领取。 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单位聘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有单位按月发放一半。下岗未再就业职工由原单位发放。解除人事关系的职工,其独生保健费由原单位发放到子女十四周岁止。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职工,单位提前解除关系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到合同期止。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单方领证的对象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持证人单位发放,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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