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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租房被骗应及时报警,保留好证据,配合警方。...
这样的情况,一般不作为刑事诈骗。 欠货款的人当时与学校签订的是什么类型的合同?承包经营还是其他形式?签合同所留身份信息是否真实?这些问题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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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报警,民警提醒:要在现实中找兼职了解到网络兼职诈骗的形式,是不是就能通过宣传,让大学生们远离网络兼职呢民警坦言,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网络兼职并非全是诈骗,有的的确是真的。并且,不少受骗的大学生告诉民警,他们周围也确实有同学、朋友通过类似的网络兼职找到了工作。“其实真的网络兼职的形式,和不法分子设计的诈骗,多是相似的。在最终骗取钱财之前,很难清楚地察觉到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对此,民警建议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所有想要找兼职的市民,找兼职,不要轻易地在网络上寻找,最好在现实中找。即使是通过网络上获取到招聘信息后,也要在现实中进行多方面核实。而当涉及到要先交纳费用的情况,更要慎重。
刚进校园的大一新生小杨,对于贷款只接触过助学贷款,以为贷款机构都像正规金融机构一样肯定不会骗人,此后的遭遇就像做了一场噩梦——贷款5000元只到手4000元,为了还旧债借新债,短短2个多月,竟要还款5万多元。这些贷款公司天天催讨,他无法安心上学逃回通山县老家,不料讨债人又追到他的老家逼债,在墙上泼油漆,故意写下“死”字。 去年12月19日楚天都市报报道此事,引起武汉警方高度重视。武汉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专门组织研究案情,成立以经侦支队牵头的专案组展开侦查。警方发现,与小杨有类似遭遇的受害者还有10余名。两家公司打着校园贷的幌子,实际干着敲诈勒索的勾当。在掌握充足证据后,警方将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一网打尽,非法债务均被撤销。 今年11月12日,洪山区人民法院对龚某、何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做出一审判决,5人被分别判处11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据悉,该案是武汉市判决的首起涉及“校园贷”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我认为这个案子已经构成诈骗罪了。 我办过同样的案子。报案后公安人员先到大学去取证,证明大学没有收过这笔钱。然后找事主要了汇款的发票。还找了两个从中联系的证人作证。 你给骗子钱时有没有人知道?能不能找到这方面的证人? 刑事案子应当由公安局取证。你只负责提供破案线索。不应当让你去取证和找人。 公安局如果实在推脱不立案。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公安局不作为。让法院判决公安局必须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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