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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20]123号)的规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确定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参照以下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登记簿)、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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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应当社保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六十日内进行认定,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如果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由上述行政部门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1、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 2、单位不愿意申请的,个人也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证明、事故经过) 3、工伤认定后待伤情稳定,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4、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 5、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注意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超过一年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则无法走工伤赔偿途径。
工伤认定部门是否会取证应结合具体的情况而判断。在工伤认定的过程当中,针对证据不足等情况,可向劳动局申请调查,也可以申请援助等,劳动局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有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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