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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军人离婚需要啥手续的问题,请看下面的回答:由于军人的特殊身份,其婚姻受到了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对军人婚姻实行特殊保护并不违背婚姻自...
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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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1)完整准确地理解军人的离婚否决权。非军人要求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军人一方有一票否决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军人的这一意愿,尽量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但军人的离婚否决权只具有相对意义,否决离婚这一票能不能产生不准离婚的法律后果,不仅取决于军人一方的愿望,也同时取决于军人一方有无重大过错。 (2)军人行使离婚否决权之后,要积极做好化解婚姻危机的工作。 (3)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投下离婚的赞成票。如果配偶与第三者通奸、同居、重婚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经教育毫无悔改的诚意,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作为军人一方,应适时地、十分理智地为离婚投下一张赞成票。 2、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且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 (1)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且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它分两种情况: (2)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3、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里需要注意两点:这里的“调解”是“视情况”和“可商请”,都不是“必须”或“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不是必经程序。第一种情况是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即这个证明是同意离婚的证明;而第二种情况是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即这个证明不是同意离婚的证明,而是关于调解状况的证明。 4、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出证程序。它也分两种情况: (1)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离婚要通过部队吗?答案是肯定的。总的说,军人是结婚容易离婚难,军人一方对是否离婚有着一票否决权,除非军人一方犯了道德或法律的错误。所以如果你的准另一半是军人,在结婚之前一定要仔细考虑,这段感情是不是自己想要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山东律师。
1.视具体情况而定。 2.如果是双方协商离婚的,军人同意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1、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2、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3、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4、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手续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申请再婚、复婚的,须持离婚证件。现役军人离婚手续的办理有一定的规范化。因为即便是军人离婚也应遵循特别程序《中华令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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