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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要约的有效期间是要约效力的存续期间,也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时间,所以又称之为承诺期限。在此期间之内,受要约人如果予以承诺,则合同成立...
合同的有效期不一定需要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附加期限,附加终止期限届满后无效。当事人未约定的,合同履行后终止债权债务,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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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要约的有效期。要约人发出要约时一般会规定承诺作出的期限。如果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那么要约失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劳动合同的有效期由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确定,可以是一年、两年、五年。也可以由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合同生效期和合同有效期的区别合同有效期是指签订本合同文本的有效期限,因为合同虽然已签订,但合同生效会有条件。合同生效期是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故若是一般合同则以双方签字作为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以上是关于合同有效期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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