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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范围可以是主债权,利息,违约金等...
就借款合同的最高额抵押而言,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是作为一段时间内发生的借款的担保,而不是特别针对某一笔借款。在借款合同确定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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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担保是在约定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而产生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最高额抵押合同只能确定决算期,抵押担保期限要根据具体借款来确定。
抵押担保的特点在于: 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第二,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第三,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第四,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第五,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因此,可以看出,如果债务人应当按时还款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要求抵押人进行代为偿还,抵押人还钱后有权依法请求债务人进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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