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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面降低你的工资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公司克扣你的工资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女职工生育,产假98...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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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找单位领导讲道理,讲法律,实在不行,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单位不得降薪,《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根据该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是劳动合同延续的法定事由,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如果劳动合同届满,用人单位应当将其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应当执行原劳动合同的薪资待遇。
根据你的实际情况,首先你要证明你是在孕期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你可以到医院开出相关证明,证明你在2008年9月10日以前你就已经怀孕了。如果确实是属实,用人单位是不能与你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根据该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是劳动合同延续的法定事由,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如果劳动合同届满,用人单位应当将其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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