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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户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积分标准分数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
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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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成都市引进培养急需技能型人才实施办法》;办理材料:1。住房落户需提供:(1)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型人才入户联系函》(2)申请人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迁移证)和居民身份(3)《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证》(无权证的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4)户口簿(户口已登记)(5)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住房)(无权证的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4)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型人才入户联系函》(2)申请人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指《个人或家庭住房信息记录》)(4)集体户籍主页和空白内页。
毕业3年内在武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无须买房,只需提交《申报户口登记表》、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等材料,即可申请落户。此前,成都主城区“学历入户”也只需满足3个条件即可: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成都已落实工作。
在当事人或者配偶符合天津积分入户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1、自2014年5月31日起,天津已经实行居住证积分入户政策,当事人在天津有房产的,只要居住证的积分在到当地的入户要求的,配偶也可以申请在当地入户; 2、关于积分入户的条件及要求,当事人可以参看《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发〔2015〕39号)第32--35条的规定。《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发〔2015〕39号):第三十二条申请积分入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第三十八条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居住证持有人,其未成年子女符合本市子女投靠落户政策的,可以同时办理子女随迁落户手续。投靠或随迁落户的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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