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就业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
用人单位并不能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必须是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且必须与工会、劳动者协商,才能延长工作时间,且一般每天不能超过一小时,还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正常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⑴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生产经营需要主要是指紧急生产任务,如不按期完成,就要影响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和职工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⑵必须与工会协商。用人单位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把延长工作时间的理由、人数、时间长短等情况向工会说明,征得工会同意后,方可延长职工工作时间;⑶必须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应进一步与劳动者协商,因为延长工作时间要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所以只有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要符合以上条件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不可以。《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就业人员健康的情况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超过这一限度,就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当出现可能危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幅度根据需要而定,不受限制,并且不需要和工会及就业者协商。这些情况如下:(1)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需要紧急处理,如地震、洪水、应急救援、交通事故等。;(2)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理,如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煤气管道泄漏或堵塞;(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包括:在法定节日和公共节假日内工作不得中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经营;设备保修和维护必须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停产期间进行。;为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