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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怎样计算的?

2021-10-22
(一)赔偿基数1、根据被抚养人的户籍类别(不是被抚养人的户籍类别)确定赔偿基数,即被抚养人是城镇户籍,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被抚养人为农村户籍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的生活费。2、在一审法庭讨论结束时或保险公司索赔事件处理结束时,上一个统计年度的统计数据确定了赔偿基数。例如,在保险公司处理索赔事件的过程中,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统计数据被调整时,必须根据新的数据计算被抚养者的生活费。3、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确定赔偿基数,但受害者(赡养人)证明其居住地或常住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时,应按受害者居住地或常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4、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考虑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根据扶养人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比例,一至十级伤残对应的赔偿比例分别为100%至10%,伤残等级每降低一级,赔偿比例就降低10%。(二)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赔偿年限1、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赔偿年限与被抚养人的实际年龄密切相关,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计算应根据事故发生时间确定被抚养人的年龄,被抚养人的年龄应根据一岁计算。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赔偿年限计算至18周岁。即:未成年人的赔偿年限=18年-被扶养人的实际年龄。被扶养人为成年人的,赔偿年限按20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即:被扶养人为18—60周岁的,赔偿年限=20年被扶养人为61—75周岁的,赔偿年限=20年-(被扶养人的实际年龄-60)被扶养人为76周岁以上的,赔偿年限=5年3、需注意的是,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的当天;被扶养人为成年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按年度计算。

相关法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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