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后住在父母名下的房子里,房子产权属于父母。房子既然父母的,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离婚时是没有权利分割的,除非父母把房子在你们婚...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第二十二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的房子对孩子的母亲没有居住权。 居住权是利益物权的一种,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离婚后,如果房子属于孩子,房子是孩子的全部财产,可以按照合同设立居住权。并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登记居住权,登记后设立居住权。
房子虽然是你父亲买的但是房产证是你的,那么房子就是你的房子,你父亲没有和你所谓现在的老婆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他们的婚姻是不被承认的,也就是说他们的婚姻不是合法的,你父亲可以要求法院解除他们的同居关系,因为房子是你的所以她也没有资格分房子,所以你可以拒绝他住在你的房子里面。不过这个只不过是一般的家庭纠纷,建议还是不要报警来解决,最好还是协商解决的好。如果以后她还是要来你家骚扰的话你可以报警,也可以视情况以非法侵入住宅或是寻讯滋事老起诉。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18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