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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度危险作业2)污染环境责任3)饲养动物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任1)地面施工责任2)建筑物侵权责任高空危险作业免责事由仅一种:受害人故意。若...
侵权责任中以下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 1、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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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有下列免责事由: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下面是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区别: 一,侵权责任主体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特殊侵权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二,主观构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也就是故意或者过失。而上面所列举的8类特殊侵权行为除了第125-126条规定的地面施工责任与建筑物责任采过错推定外,其余皆采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其他构成要件具备,都构成特殊侵权。 三,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害人一方承担。特殊侵权行为的证明责任则由不一定全部由被害方承担。 四,适用法律不同。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两者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法律对特殊侵权有规定的,根据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1.被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5.因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6.因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采取措施不发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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