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依照出资份额共有,离婚时夫妻双方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 登记在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的,离婚时的分割情况: 1.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购买的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应考虑父母的出资分割。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分割该房产。 这种情况就不需要区分房产证是登记了一方名字还是双方名字了,因为不论房产证怎么登记,夫妻双方都可以分割到自己父母出资份额所应占部分的房产份额。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而且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若有证明证明该房产是赠与给其子女的,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