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可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是为了保障妇女生产期间的身体健康以及所生育胎儿的健康,因此通常情况下不允许提前或推后休息,对于产假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的,超过产假的期间可以按照病假处理。
女职工不能提前或推迟休产假。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15天;4个月流产,42天产假;4个月流产,15天产假;难产,产假15天;多胎,每1个婴儿,产假15天。
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女职工在产期应享受的待遇是: 1、所在单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接触劳动合同。 2、女职工分娩时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医疗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3、女职工产期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增加产期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期15天。对已婚24周岁以上或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晚育女职工,应在90天的基础上增加产期30天,或奖励1个月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男女双方单位各负担50%,采取哪中奖励方法,由女职工决定。 4、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的产假;4个月(含4个月)至7个月的产假42天;7个月以上(含7个月)按正常产假处理。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