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孕妇一般不能采取羁押措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
不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对你的朋友的遭遇表示同情。现在凶手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羁押,那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个案件你朋友的损失是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实现的,此案到了检察院阶段,检察院会向你的朋友发出告知书的,告知他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个时候就将诉状和证据提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一并送给法院,由法院在刑事审判中一并处理。附带民事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请律师代书。
依据的规定,被告因被不能出庭审理案件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或者向法院申请中止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依据的规定,被告因被不能出庭审理案件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或者向法院申请中止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4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