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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函可以单独送吗

2021-12-26
是的,当事人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时,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终止。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终止合同的效力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4)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5)用人单位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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