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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函可以亲自发送。《民法典》规定,解除权行使后,应当通知对方。法律没有限制必须通知的方式。因此,推定只要是合理的通知方式,就是法律允许...
通知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知的形式原则上采取书面形式,但对于口头合同的解除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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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或者法定终止合同的原因出现时,一方可以根据终止合同的权利终止合同。此外,未经双方共同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的,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非违约方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享有单方终止合同的权利。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违约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非违约方可以终止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违约的程度要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出现法律规定特定单方终止合同的情形。例如关于承揽合同、委托合同的终止。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单方终止合同通常会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条件下面进行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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