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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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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双方当事人、证人。 电话通知延期开庭当然是合法的。就算是普通程序,民事诉讼法也没规定一定要“书面”通知,只要通知到了就行,搞那么复杂干嘛。问题只在于口头的东西无凭无据的,若有人不讲诚信,容易发生纠纷而已。若是重大敏感案件,从谨慎角度出发,可以要求法院送达书面的延期开庭通知嘛
二审中不可以直接追加被告。审判实务中,当提出追加被告的请求后,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实遗漏了需要追加的当事人,一般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不需要追加的,会根据原有证据进行裁决。 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必须进行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中不可以直接追加被告。审判实务中,当提出追加被告的请求后,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实遗漏了需要追加的当事人,一般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不需要追加的,会根据原有证据进行裁决。 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必须进行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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