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刑事传唤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时间的

2024-09-09
传唤的起始时限应自犯罪嫌疑人受领传唤之措施生效之时起计。对于无需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其可被传唤至其所属市区、县级行政区划范围之内的指定场所或直接传唤至其居住地进行审询,且在实施之过程中需提供由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签发的相关证明文件。传唤与拘传的持续时间总和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