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赠与人自愿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受赠人,且受赠人自愿接收赠与的,则因此签订的赠与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反之如果不符...
房屋赠予合同范本如下:甲方:乙方:双方就房屋所有权赠与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状况:该赠与房屋位于市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效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在司法实践当中,签订赠与合同的往往会涉及到动产或者不动产的转移,但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想要进行转移给受赠与人就必须由受赠与人积极配合才可以完成,所以不管从程序上还是法律效力上讲,如果赠与合同对方不接受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法,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具体的合同采用手写或打印的形式,是不会对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产生影响的。手写的合同均是有效的,只要签订时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内容不违法,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就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赠与合同规定如下: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2、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公证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3、赠与财产依法需要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4、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根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赠与可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6、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赠与,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7、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撤销权。8、赠与人因受赠人违法行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9、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请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明显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延伸内容】赠与合同纠纷管辖1。如果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并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和《民事诉讼意见》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则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2、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或者交货地的,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或者交货地的,应当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十八条和《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双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实际履行的,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十九条和《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形式或者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但未涉及履行地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