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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有两种情况: 第一,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与主犯的主要作用相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虽然行为人直接执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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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人包括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四种。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单独不能构成身份犯(特殊主体犯罪),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的共犯。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帮助、教唆国家工作人员乙贪污的,可以构成乙贪污罪的共犯。 2.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的,对没有特定身份者不适用有特定身份者的从重处罚情节。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与国家工作人员乙共同犯非法拘禁罪,法律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从重处罚,如果乙用了职务便利犯该罪的,对乙从重处罚,但对甲不能适用该从重处罚的规定。 3.有特定身份的人各自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便利实施共同犯罪的,以主犯的身份确定该案的性质。例如公司经理甲(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公司董事乙(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财产的,如果甲起主要作用,则按照甲的身份,全案定职务侵占罪;如果乙是主犯的则按照乙的身份,全案定贪污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不能单独构成身份犯罪(特殊主体犯罪),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罪的共犯。比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帮助教唆国家工作人员乙贪污,可以构成乙贪污共犯。.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的,对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不适用有特定身份的人的从重处罚。比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国家工作人员乙共同犯有非法拘禁罪,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从重处罚。如果乙方利用职务之便犯罪,将从重处罚乙方,但不能适用甲方的从重处罚规定。.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利用职务之便实施共同犯罪的,以主犯身份确定案件性质。比如公司经理A(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公司董事B(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财产,如果A起主要作用,则根据A的身份,全案定职务侵占罪;如果B是主犯,则根据B的身份,全案定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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