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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状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上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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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等并不受时间的限制,当事人可以随时提出。这种不受时间限制地实施相应的诉讼行为的作法,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诉讼程序的无序,以及容易造成对对方当事人诉讼主张的突袭。因此,为使举证时效制度能够得以有效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规定举证时限的同时,规定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这是对审前准备程序的有效补充。 司法实践中理解这一规则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的,法院是否还需要另行确定举证期限。司法解释对此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当事人增加诉讼、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必然会使双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因此,针对原告起诉时所确定的举证时限显然就难以满足当事人因新诉讼请求、反诉的提出而需要收集提供证据的要求,有必要重新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举证时限或由法院重新指定举证时限。 2.证据交换期间当事人是否可以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这一问题因司法解释已经规定了应当在举证期间内提出,申请变更上诉状范文,似乎没有讨论的必要。但是,若证据交换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后进行的,那么这一问题就有讨论的必要。因为,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下规定》第41条的规定,在证据交换过程中,当事人收到对方证据后提出反驳意见的还可提出新的证据,既然举证行为可以延续至证据交换之时,而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有时只有在审查了对方的证据之后才能提出。所以,笔者认为,证据交换期间当事人可以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案由:某某纠纷 诉讼请求:一、 二、 三、简明扼要原告诉讼目的。 事实与理由:详述案情,起诉的理由及起诉和法律依据,支持原告方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 此致 受案法院 具状人:原告姓名 年月日 附:证据来源及证据目录
上诉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住保定市***。 被上诉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保定市***。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人民法院年月日做出的(***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离婚;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未查明我们夫妻感情的真实状况直接判决不准离婚的做法明显违背客观事实。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婚后育有一子一女。为了让家里人生活的更好,将孩子们好好的抚育成人,上诉人婚后和被上诉人一直努力的谋生,从最早的种地、打工,到做早点、到后来的开超市,闲暇之余上诉人还要跑三轮车。长期忙于生存导致夫妻之间沟通很少,因此也很少产生矛盾。然而,在2010年左右上诉人患上了类风湿,长期受病痛折磨,不能像以前一样工作。在上诉人最需要关心的时候,被上诉人非但没有给予任何的关怀和照顾,双方的争执也逐渐增多,并开始分房居住,至今已超过三年。在这个过程中,夫妻感情逐渐淡漠,双方多次协商过离婚事宜,均被家人劝阻,但事后夫妻感情并没有任何好转。年初上诉人独自搬回在清苑县的娘家居住,至今二人之间再无来往,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现在,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孩子也已经长大成人,不再需要上诉人抚育和照顾。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间确实再无感情,夫妻之间已无和好可能。愿二审法院能够查清事实,结束我们夫妻之间有名无实的这种婚姻状态,判决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致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日以上就是关于一审不予离婚二审上诉状格式和范文等内容,如果您对自己书写没有把握,建议您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帮您写,希望上面的内容能对您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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