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如何处理?

2025-01-08
婚前买房,离婚后房子归属如下: 1. 婚前,如果一方(或其父母)全款购买并写本人(出资方子女)名字的房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配偶无权分割。 2. 婚前,如果一方(或其父母)贷款购买并写本人(出资方子女)名字,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该房屋归属于产权登记方,由登记方承担房贷,并对另一方就所还贷款和增值部分作一定赔偿。 3. 婚前,如果一方全款购买并写另一方名字的房屋,该房屋属于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归属于另一方。 4. 婚前,如果一方或其父母贷款购买并写另一方名字的房屋,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应平分。 5. 婚前,如果一方或其父母贷款购买或由一方父母全款购买,但写另一方名字的房屋,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应平分。 6. 婚前,如果双方出资,但仅写其中一方名字的房屋,不考虑贷款因素。如果是同居期间,则该房屋共有;如果不是同居期间,则应按照公平原则具体分析。 7. 婚前,如果双方出资并写双方名字的房屋,无论贷款与否,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应一律平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依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应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