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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
我们现在属A公司,为了达到上面所说的目的,应该提起一个什么样的诉讼?提出什么样的请求会比较合适?如果是公安局作为原告,A公司作为被告,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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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住户小区内出现家禽养殖场扰民事宜,应分别由公安部门或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置。业主无需自行干预,只需确保养殖场作业地点位于自家宅院,即房地产证所定义的固定区域,物业公司无权干涉。然而,若该养殖场实际操作对其他住户带来不良影响,物业公司应主动与养殖场取得联系,并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以排除干扰。如果业主对此置之不理,物业方可向相关政府机构、社区及城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也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根据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如果业主或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具有以下职权:首先,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其次,通知、公告债权人;第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第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第五,清理债权、债务;第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最后,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根据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根据仲裁法规定,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几类特殊劳动争议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劳动争议的裁决一般不是终局的。法律规定仲裁这一程序,主要是考虑到这类纠纷的处理专业性较强,由一些熟悉这方面业务的人员来处理效果比较好,有利于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节约了审判资源。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该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审判实践中,笔者发现劳动争议案件在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反诉程序时不合适。首先,一方不服仲裁起诉后,另一方提出反诉,反诉的请求如未经过仲裁裁决,那么双方的争议是未经仲裁就进入诉讼程序,违反了上述“前置程序”的规定。其次,一方不服仲裁起诉后,另一方提起反诉的内容如经过了仲裁,那么上述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不服仲裁裁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又形同虚设,没有意义了。另外,在劳动争议双方都不服仲裁结果的情况下,如果双方都起诉,案件总得有原告和被告,双方的诉请也都应得到处理,而此时适用反诉又会产生一些问题。 因此,笔者建议对劳动争议诉讼也像离婚诉讼一样,作为一种复合之诉。一方当事人不服仲裁提起诉讼后,不管另一方是否服从仲裁裁决,法院都会把仲裁的内容一并审理,对于合理合法的予以维持,对于不合理合法的予以纠正。这样可以和上述劳动法规定协调一致,同时还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对于未经过仲裁的内容,如双方当事人有争议的,可先经仲裁程序,再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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