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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4月17日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2022-01-21
如果能够证明你们在11年4月17日存在劳动关系,自那时其起就应当给你交纳社会保险,并自一个月内,给你签订合同。 据你所述,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满一个月不足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了不定期劳动合同。 你可以要求五月十七至一月三十一之间的双倍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其支付相当于两倍于经济补偿的赔偿新。 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时效是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起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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