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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公司原股份怎么处理由收购协议而定,如果是全资收购的一般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支付资金,收购股东的股份。 2、收购人公告...
成立股权收购专项工作组,开展初步调研,确定股权收购的目的,选择股权收购的意向目标公司,起草、洽谈、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成立调查小组,对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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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购公司其实就是收购公司股权的行为,所以公司被收购后,相当于公司的股权、股份转让到收购方。 2、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由上市公司成立股权收购专项工作组进行收购。公司成立股权收购专项工作组开展初步调研,确定股权收购的目的,选择股权收购的意向目标公司,起草、洽谈、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 (三)项、第 (五)项、第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项、第 (五)项、第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 (五)项、第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企业收购意味着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产权,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对被收购企业的员工和股东都会产生重大影响: 针对公司被收购的类型来分: 一是收购部分股东股权,对于被收购股份股东而言,公司被收购也就意味着其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与公司就不再有关系未被收购公司股份的原股东仍然是公司股东。 二是全部收购公司股份,该项收购意为着所有原股东进行了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不再具有股东资格。 同时在公司被收购后,原股东的原持股股份可以进行变现,至于具体分割方式如果公司章程有约定,就按照公司章程办理。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持股比例分割。但分割前要扣除合理的费用支出、成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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