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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购买二手房,需要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房地产的主管部门是当地房管局或房交所,因此抵押登记也需要前往房管局或房交所办理。 一、登记材料 办...
房屋抵押登记当事人携带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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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房地产作为债务的担保,抵押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内容包括: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抵押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的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即抵押当事人应当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四)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五)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六)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经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抵押条件的,予以办理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未办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也就不成立。 通常情况下,要进行房产抵押的话最好是办理一个抵押登记,这样就相当于可以对抗第三人了。
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以下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参考以下流程: 1、向房管机关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等文件; 2、房管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 3、登记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发放他项权证; 4、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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