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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档案的,(户籍)年龄为依据,提请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予以变更。民的年龄以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年龄为准,如档案上的年龄与身份证上的不同,一般要核...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二条(二)款规定,职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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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和户口不符的话,以档案年龄为准。所以,你的情况是政府特事特办的,也表现了政府对你的照顾。 2、如果您认为您的单位或者其他部门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诉讼。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3、申请仲裁和诉讼是要交纳费用的,您也可以以上访的形式解决此事。
档案和身份证年龄不符,按档案最先记载出生时间办理退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一,档案里的年龄和身份证不一致的,原则上,以身份证上的年龄为准;这和当事人的身份(是否是军人),是无关的。 二,相关规定: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的主要内容: 关于企业办理职工退休是以档案中历史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还是以职工身份证,户口本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启用身份证以前,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原则上应以职工原始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发布以后,凡启用了身份证的,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应以职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由此引起的争议,属于职工因享受社会保险发生的劳动争议。根据《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国发〔1987〕69号)第30条的规定,凡属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细则规定的受案范围的,如当事人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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