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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赡养义务的问题上,会判决子女要履行对老人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并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费以老人实际生活所需费...
法院在赡养义务的问题上,会判决子女要履行对老人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并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费以老人实际生活所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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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赡养义务的问题上,会判决子女要履行对老人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并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费以老人实际生活所需费用来考虑,并综合当地生活水平、子女的实际收入情况进行考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养父母相继去世后,柳叶按遗嘱继承了养父母的房子。没想到,2012年4月10日,柳叶被养父张成的姐姐和四个弟弟联名告上法庭,他们认为柳叶与亲生父母确定了亲子关系,柳叶将养父张成名下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无理无据。 4月3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判决,认为:被告柳叶与亲生父母确认亲子关系,虽否定了柳叶与张成夫妇的血缘关系,但不能溯及性否定双方此前事实上形成的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事实上,被告柳叶与张成夫妇间均没有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意思,而是以父母子女关系继续生活,柳叶的户籍、身份信息亦未变更,仍显示为张成夫妇子女,在张成夫妇患病期间,履行了子女的赡养义务。因此,判决柳叶对张成名下的房屋享有继承权。(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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