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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不能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要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一般不可以向单位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但员工有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离职、用人单位提出协商离职、非过失性离职、经济性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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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依据法定情形辞职的,是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具体情形如下: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欺诈、胁迫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如果是劳动者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无故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等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而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如果是劳动者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无故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等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而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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