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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元建议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
一、居民改名字的办理程序: 1、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2、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局审批。 3、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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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法律赋予公民改名字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或父母(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 2,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经派出所主管领导审批,由户籍内勤办理。 3,详细情况建议直接向户籍管理部门即当地派出所咨询办理。
可以改,自由更改名字是中国公民的权利,带好资料去户口登记处办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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