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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如果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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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 如果需要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或新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和房产证。 迁移手续的流程如下: 1.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 2. 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你划转户口关系。 3. 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 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注册,这是最后一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当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时,应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的步骤,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证明。(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办理手续会因为离婚方式的不同而不同。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另一种是。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应持有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如果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一方需要写,并收集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会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出起诉状副本,并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开庭之后,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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