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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有: 1、男女双方出具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等证件,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提出登记申...
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簿、。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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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 2.该婚姻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 3.双方目前仍维持该状况(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57条); 4、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补领结婚证双方申请)(《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 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 材料: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57条)...【全文阅读】
1、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2、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根据《婚姻登记工资规范》第三十六条至四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结婚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五)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六)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结婚意愿; (七)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八)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九)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十)祝贺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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