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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以打包的形式处理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如: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首的四大国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国务院确定的范围和额度收购国有...
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有规定:国有企业负债严重,当然首先是因为体制方面的问题。在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政府干预这种三位一体的国有经济体制下,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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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集中清收不良资产,国有商业银行通常会成立攻坚队,以清收不良资产为重点开展不良资产清收攻坚战。这包括压缩不良资产余额,调整经营绩效计量方式和有关资源配置政策,引导各级部门关注不良资产结构和潜在损失的变化,以提高银行资产质量。 2. 内部分账经营是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另一种方法。该方法是将不良资产划拨给相对独立的专门机构进行分账经营,或者组建相对独立的授信管理中心或不良资产管理中心,实行不良资产内部剥离。例如,中国银行部分分行将城区不良资产上收保全处统一处置,在省会城市成立了保全中心,实行上下联动、集中处置。 3. 在无法起死回生或根本无法回收的不良资产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可以使用呆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拨备前利润和银行自有资本来冲销处置不良资产。根据《金融企业呆账准备金提取及呆账准备金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可以提取呆账准备金,并简化冲销呆账的程序,在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和冲销方面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接轨。
不良资产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主要但不限于包括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资金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 金融企业是不良资产的源头。不良资产处置方法包括诉讼追偿、资产重组、债权转股权、多样化出售、资产置换、租赁和破产清偿。不良资产是一个泛概念,它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
采用公告登报不良资产债权转让不一定有效。虽然通过报纸发布公告的形式一次通知若干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具有高效率,但是这种方式并不能取得应有的法律效果。胡律师认为,立华公司刊登的“债权转让通知”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在报纸等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对债务人作债权转让通知,由于其无法到达债务人,因此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报刊公告”适用主体具有特定性,只能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银行机构。一些人可能将报纸上刊登的“债权转让通知”误解为“公告送达”,但实际上只有“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时“报刊公告”方可适用。胡律师表示,在本案中,任丘市立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世纪商贸和大沃公司既不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不是银行机构。因此,在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通知,不能认定为债权人履行了通知义务。 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世纪商贸和大沃公司的“债权转让”一案进行终审判决。判决书指出,立华公司与商贸公司转让债权,由于未履行通知义务,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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