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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房屋拆迁,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制定拆迁安置补偿计划,原则上不能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用...
拆除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但因市人民政府确立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建设而拆除非住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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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金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但由于市人民政府确立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建设,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拆除非住宅房屋,以房屋补偿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按照货币补偿标准计算拆迁补偿,然后结算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与拆迁补偿的差额,多退少补。对被征收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的补偿,应当按照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还需赔偿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补贴和奖励、房屋装修补偿和家电设备移动补偿。
拆除非住宅拆迁补偿标准具体是: 1、拆除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但因市人民政府确立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建设而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2、拆除非住宅房屋,以房屋补偿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货币补偿的标准计算出拆迁补偿款,然后结算出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与拆迁补偿款的差价,多退少补。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各地区的赔偿标准不同,可以咨询当地政府。但对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被征用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用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用评估方法确定。《国有土地房屋征用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用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被征用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产权交换房屋,并与被征用人计算结算被征用房屋价值与产权交换房屋价值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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