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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
1、工伤认定: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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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评估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定或者聘请的具有特殊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估的人员,在客观检查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进行评估和确定的过程。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交通事故伤残,需要进行伤残评估的,必须在治疗结束后15天内直接受伤或者并发症治疗结束后15天内,受伤当事人应当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估,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评估。受伤当事人不申请的,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结束后15天内申请伤残评估。伤者在15天内不申请伤残评估的,视为自动放弃获得伤残生活补贴和伤残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的申请无效,即医疗结束后15天内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伤残评估的,视为自动放弃获得伤残生活补贴和伤残用具费的权利。符合两个以上残疾等级的受伤人员,应当以重残疾等级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但各地的残疾等级必须分别说明。当事人对残疾评估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评估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估。在这里"当事人"仅指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重新评估申请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重新评估的结论。根据规定,上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估结论是最终决定。
属于工伤,因工伤导致损害结果的,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伤残级别;因医疗事故导致损害结果的,可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确定伤残级别。必须由国家机关如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最终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各省所属的伤残鉴定中心或者国家认可的某大医疗机构所设的伤残鉴定中心。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需到受伤职工单位所在地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2.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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