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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两个: 一、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效力性强制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内容侵害未收到通知或持反对意见的股东的合法实体权益的股东会决议。...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前法院判决股东会决议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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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无效的情形如下: 1、侵犯股东权利:这种情况可分为三种情况:无效股权转让、非法剥夺股东资格、侵犯股东优先认购权。 2、超越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虽然是公司的权利机关,但超越法律和公司章程的决议应视为无效。 3、非法分配利润:股东大会违反规定的决议视为无效。 4、非法任免公司人事:股东会违反上述规定作出的决议视为无效。 5、股东大会非法作出公司合并、分立、解散、非法、减资等决议,也应视为无效。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股东会议未实际召开,股东会决议又未得到所有股东追认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未取得有效代理权限代表股东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又未得到股东追认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股东会决议上非股东本人签字,且本人也不予认可股东会议决议内容的,股东会议决议无效。
在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之前不仅需要符合相应规章制度,还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召开新股东和老股东会议,经过公开同意后股东转让正式起效。股份转让协议在一个月内还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以及变更相应的股权登记,股份才算是正式转让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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