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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重要吗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工人入职必须要根据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是从业人员的护身符,只有它...
建议你的朋友必须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最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是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统一的一种体现,能够有理有据的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应该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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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子女的抚养权重不重要,是由父母决定的,如果双方都想争夺抚养要的,抚养权就显得很重要,如果不想抚养孩子的,抚养权就不重要。《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是有两种性质的,一种是保险公司雇用的一般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的话应当是属于劳动合同的关系,还有一种保险业务的代理人,保险业务的代理人和保险公司之间成立的是代理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是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的。但是如果说虽然是以代理人名义履行义务的,不过如果有管理行为的,那么也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从现在保险公司的管理模式来看,应当作为劳动合同来处理,要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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