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的农业承包经营政策等因素确定。期限太短,不...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土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年限由其土地用途不同,经营权的年限也不同,最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超过七十年。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经营权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而且,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发包。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第二轮土地承包期不是永久的。 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到2027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第二轮土地承包必须坚持的原则: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权属关系不变; 集体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 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 有利于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6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370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