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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不只是北京取消,是全国都会取消。早在2017年,交通部开会研究决定:2018年底以前将会全国取消4.5吨总质量以下,蓝牌货车营运...
2018年底不只是北京取消,是全国都会取消。早在2017年,交通部开会研究决定:2018年底以前将会全国取消4.5吨总质量以下,蓝牌货车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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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已经全在国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以便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此后,国家将对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小型汽车号牌:蓝底白字白线框。总质量在4500(不含)以下的货车和乘座人数(驾驶员除外)在20人(不含)以下和车身长度在6米(不含)以下的车安装此号牌。蓝牌:小型机动车号牌。
4、5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已取消营业执照。自2019年1月1日起,地方交通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发放道路运输证。自2019年1月1日起,总质量为4、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地方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无证经营、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申请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1)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按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根据《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资格证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当地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向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发放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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