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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
1、醉酒驾驶自行车、电动车;2、驾驶人年龄不满16周岁;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驾驶机动车。4、醉酒驾驶情节显著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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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以下情况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下列情形下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二)犯罪已经过起诉期限的; (三)经特赦免除刑罚的; (四)未告知或者撤回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 (五)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视为犯罪;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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