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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紧急离职,用人单位扣工资的行为不合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但如果员工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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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员工经常紧急离职。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扣除工资合法吗?员工自愿退休应提前30天通知公司,办理交接,公司应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但是,如果员工没有事先通知,公司也不能扣除员工的工资。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明确规定了赔偿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聘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因此,员工紧急离职不应扣除工资,但员工应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如果员工没有按照规定提前离职的话,单位是可以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但是员工劳动报酬部分是不得随意克扣的。如果单位存在随意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者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用人单位克扣其工资是不合理的,对于克扣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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