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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涉及非法行医罪: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
主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了公私财产的行为,就是诈骗。现在又出现了许多新型的诈骗行为,比如通过借款形式的诈骗。基本上诈骗还是看行为手段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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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防卫,又称特殊正当防卫、无过当防卫、无限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非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行使特殊防卫权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客观上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殊防卫权的前提;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正在进行中,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第三,防卫行为只能针对不法侵权人本人,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象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构成诋毁商业信誉罪: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秩序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下情形构成诈骗罪: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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