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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居民自愿将户口迁出中心的,可给予适当奖励。自愿腾退的直管承租人领取货币补偿后,可申请区政府提供的房源和房源。...
商品房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补偿标准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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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预租商品房,申请预租商品房的条件商品房预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前,与承租人签订商品房租赁预约协议,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地额预收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申请预租商品房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已按规定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让金,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二)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三)预租的商品房主体结婚完工,已经市或区、县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四)已落实市政、公用和公共建筑设施的配套建设计划并已确定该预租商品房一年内能竣工交付使用。具备上述条件后向项目新在地区一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预租许可申请。获准后方可实行预租。与承租人签订预租协议,办理登记备案。从事办公、生产、经营活动预租非住宅商品房的承租人可凭登记备案的预租协议向市外资委申办外商在沪办事机构,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作为有关经营场地的凭证。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开发商与买受人按规定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须在5日内与预租协议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取得房屋租赁证。承租人可按规定转租。
商品房申请退房条件包括: ( 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 ( 2)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 ( 3)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 ( 4)无法办理贷款; (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拿不到产权证; (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 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 8)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 9)开发商将房子抵押; (1 0)购房者的住房贷款银行没有批准,购房者和开发商对付款方式又不能协商一致,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民典法》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商品房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补偿标准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4、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还应该进行补偿,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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