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开停车场需要经过市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和市公安局批准。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停车场的相关管理工作。规划部门负责编制停...
1.目前停车场管理权归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车场的性质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改变。但是实际上,作为经营停车场的管理单位,普遍存在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停车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根据《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临时占用停车场作为非停车的,应当征得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必须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第七条需要使用街道和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1、交警部门没有专门的停车场,一般会停在收费的停车场,最后由车辆所有权人承担停车费。 2、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利用职权扣押肇事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3、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1人已浏览
910人已浏览
714人已浏览
3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