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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以严重违反管理制度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异议,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如下:1。双方协商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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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为依法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人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一个是到期的合同,一个是长期的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有劳动者问了,那什么情况下,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用人单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详见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而续订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要与你解除合约,咋办?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的范围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发生了一些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时候也是可以终止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还有一条特殊的适用情形,如果你进入单位起满一年,单位都未与你签订任何形式的书面劳动合同时,将被视为单位已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怎样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情形。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但是,用人单位在行使该权力时,还要受到以下法定情形的限制,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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