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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当责任的请示》,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如下: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
买卖合同签了吗?如果是买卖合同已签署且车辆、钥匙等都已交付,可以争取无责。最高法有过一个答复: 你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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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就是赔偿的主体,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超出保险范围的就是驾驶员赔偿。但是如果车辆卖出了,没办理过户手续,那么你还是这两车的车主,发生事故后,驾驶员是赔偿主体,但驾驶员无力赔偿的话,法院就有可能判决车主先行赔偿伤者的损失,然后车主再向驾驶员追偿。
规定是车辆卖掉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实际交付之后出现交通事故,如果是该车辆一方责任的,由车辆实际受让方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需要看具体情况的,如开车人的的资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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