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2001)民一他字第32号规定:“连环购车未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驾驶员无法承担责任的,由车主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2、所以车辆转手后未过户,出了事故由车主承担责任,即车辆管理所登记的姓名。 3、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14条,车辆买卖后,要在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转让机动车实际交付,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情况,如果发生事故损害,由车辆实际受让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车卖了没过户,出事故了原车主没有责任。建议是为了避免这样的纠纷,在二手车交易时,买卖双方应该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